人為何要信?

 

  神創造了這個世界,原意是與人共享這個美麗的宇宙,創造了人類並特別吹一口靈氣,使他成有靈的活人。神只要求人遵守一條規定,但是那人就連一條也守不住。人類就永遠的遠離神,以後也不認識這位神。但是,人內心裏頭有一個空間,非其他事物可以填補,這是人類受造的本性。所以只有人類才會尋找神,而其他動物是不會。人類一直都做自己想嘅事,即背棄了神,不從神的意思。最終要承受自己做成的代價。自此,人就像一個自出生以來,就離開親生父母的嬰孩,長大後也不認識他們,但心裏極渴望可以歸回到父母親的懷抱一樣。人豈會有辦法尋找得見神呢?

 

  雖然有人都想補究,以為 (修行/正身/行善/甚至返教會) 的行為可以自救,這些都無法針對問題,做好事又怎樣彌補過錯呢?正如一個遇溺的人,那又怎樣從水中得到自救呢?這個人是遇溺,他需要的是從外來的水抱,又豈能因為他曾經行善/修行等,可以救到自己的呢?人的眼睛只能分辨出好人或壞人,但神看透人的內心,所以神才能判斷出義人與惡人。府心自問,過錯往往是隱藏在人心裏黑暗的深處。人心壞了,沒有一個人是例外的。我們要明白,世界上所有人都可以 (表面上) 做好事的好人,同時也是 (心底裏) 背逆神的惡人。沒有神的約束,人又豈能敢自誇心裏正直呢?實在的,無一個人可以做得到補究,最終都會沉倫。

 

  當人無法尋覓真神,正死路一條的時候,神就用自己的方法,主動去尋找人,要自己的獨生兒子降生成為人,以耶穌的身份來世界受苦,為要拯救罪人。甚至在我們仍然敵對祂的時候,(神)以自己的死代替我們應有的下場。神並在聖經裏宣告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(耶穌),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(約翰福音3:16),相信耶穌的,神稱他為義人。神也賜能力給義人,使他行出義的行為,而且在末後有永生。

註:「罪」:是指背逆神的心與行為。人只能一替一為別人頂罪,但耶穌是神。

 

  整個問題的核心,在於人類沒有順服神,尊祂為主。所以,我們「絕對有需要」相信耶穌。聖經又告訴我們:「我們一生的年日...如飛而去,誰...曉得你的忿怒呢?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,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。」(詩篇90:10-12),我們就應趁著還有生命氣息的時候,把握機會悔改歸向神。

若果,你也同意自己的境況,認為自己也需要相信耶穌。下一步可以怎樣?(請聯絡我們)

 

神給人永生,並立三個保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