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音派

福音派與基要派和自由派

「福音派」不是一個宗派,而是指一個沿於十六世紀中葉宗教改革以來,斷斷續續地延續至今天的運動。我們

  • 「浸信宗」被人排在這行列。另外
  • 「宣道宗」
  • 「播道宗」
  • 「長老宗」
  • 「循道宗」
  • 「路德宗」等,都被統稱「福音派」教會 (Evangelical Churches)
福音派這名稱出現時,同時存在有而較固執的「基本派」與較開放的「自由派」,然而福音派以基督新教為基礎,福音派立場的背後,也有兩大原則:第一是維護福音的基要真理,不容被扭曲或更改;第二是盡力傳揚福音。被視為中間立場,既不閉門,亦未到沒有底線。

德國的神學家馬丁路德(1483-1546),是第一位被冠以福音派(Evangelical) 這稱號,因他一生致力於將基督教信仰核心和依歸帶回聖經上,也推動教會藉耶穌基督的福音作為更新的藍本。其後數世紀繼有

  • 德國的敬虔運動、
  • 美國的大甦醒 (The Great Awakening),
  • 英國的循道主義 (Methodism),
  • 清教徒運動 (Puritans’ Movement),

分別在大西洋兩岸不同的宗派和社會階層中應運而生。這些不同的宗教復興運動都有一些共通點,就是參與者在教義的重點和教會存在的目的上找到共識,在普世宣教上共同努力。


福音派人士持守信仰的主要教義包括:

  1. 相信一位自主無上獨一的真神。
  2. 聖經是神所默示,完全無誤,也是信徒信仰和生活最高權威。
  3. 人類被罪敗壞不能自救,所有所謂善行皆被罪污染,罪的本性是對神一種極違背的心態。
  4. 神卻預備了祂兒子在耶穌基督裡的救贖,以祂在十字架上的死,代替了罪人應付的罪債。
    並三天後復活,接受這救恩的得以重生,被享有永生。
  5. 信徒要為此作見證,忠心努力地,付代價地作主門徒,也使萬人作主門徒。
  6. 耶穌基督必再來,建立祂永遠的國度


近代福音派運動的再次興起,可追溯至1974年在瑞士洛桑召開的「世界福音遍傳大會」(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World Evangelization) ,全世界領袖一起簽署了一份合約聲明 (Covenant) ,願意為興旺耶穌基督的福音齊心努力,其中我們所認識的王永信牧師,滕近輝牧師等也有份代表華人教會簽名,不單如此,眾華人教會領袖更即席組織 (CCOWE) Chinese Coordination Centre of World Evangelism,推動華人福音事工,嘗試把一向「一盤散沙」的華人教會凝聚起來。 這在華人教會史上是一重要里程碑,也代表著我們現今所處世代是神要興起的另一次福音復興運動。但我們教會在這大時代下所分演的角色,卻要看我們是否願意付上代價作主門徒了。(吳兆良牧師http://logosbc.org/LogosWeb_Chinese/articles.php?article=12)


福音派與靈恩派

靈恩派在20世紀60年代才出現,可以說是從福音派中跑出來,至於靈恩派簡單來說,他們強調聖靈的工作,也重視聖靈能力的彰顯。
靈恩立場的背後,有兩大原則和信念:第一、注重所賜下的聖靈,這聖靈是耶穌賜給我們的。人可以清楚地經歷聖靈,所以領受聖靈的人,清楚知道自己領受了聖靈,而在場的人也會知道,因為那種經歷會有聲音,也是可以看見的;第二、注重聖靈的恩賜,這恩賜是聖靈賜給我們的,領受聖靈之後,也會領受聖靈的恩賜和能力,開始行出超自然的事。

靈恩派很需要聖經,才不會偏離真道,而福音派很需要從聖靈得到更多的能力,事奉才會有果效。 可惜福音派早期因為懼怕靈恩現象,而抹殺了「受聖靈洗」的教導,連帶也影響到領受聖靈的恩賜和能力。

福音派對靈恩派的看法,經歷了幾個階段,從懷疑、包容到同化(妥協),但未來正確的方向應該是:整合。


延伸閱讀有關靈恩運動的文章:

  • 張慕皚牧師《當代靈恩運動的辨識》九龍城浸信會http://www.baptist.org.hk/new/b5_news00_07.php
  • 袁啟明《同質異貌的福音派與靈恩派》時代論壇2007/11/1 http://christiantimes.org.hk/Common/Reader/News/ShowNews.jsp?Nid=43879&Pid=6&Version=0&Cid=150

  • 《出軌的靈恩運動》武林英雄帖 http://www.christianstudy.com/data/theology/charismatic_movement_outbound.html

浸信宗教會七珍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