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 (莫非是從天上掉下來的) 是如何出現?
當然不會在天上掉下一本書叫聖經。根據聖經自言:「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、〔或作凡 神所默示的聖經〕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、都是有益的.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、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」(提摩太後書三章16-17節)。
我們了解聖經是從神默示,並由人代筆寫成,其中內容有「教訓、督責」,而的目的是「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」,而對象是「屬神的人」,使他們成為「完全」的信徒。
聖經分新舊約兩個部分,早在上古時代,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,在曠野得到默示,寫下五卷律法書,後來的先知得默示也為不同時代的以色列國記載了歷史,還有一些是與神交往的屬靈心得。到了他們腐敗時,
神又以先知們向他們發出滅亡的警告,並且少不了再興起他們及救世主要來的預言。舊約聖經在猶太人中經過口傳、背誦、抄錄成形。原文以希伯來文及亞蘭文寫成舊約部分,新約時代流行的是七十士希臘文譯本也有相當的地位。
耶穌到世上施於普世的救贖,祂說: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.我來不是要廢掉、乃是要成全。」(馬太福音5:17)。所以基督徒也承襲了猶太人的聖經。也是神給所有基督教信徒的「舊約」。舊約在基督教會出現之前己經存在了。
耶穌離世升天前,沒有寫一本叫「新約」聖經,「新約」部分全部都以希臘文寫成,在有教會幾十年後才相繼出現,先是門徒記憶與耶穌一起生活、傳道的情況,寫成福音書又記錄使徒的傳記給當時的信徒,最後還有很多書信寄給不同的教會。
這些作品在信徒中間抄錄及留存。有些會失傳(有問題的被放棄),但有些 (被默示的) 仍然繼續廣傳。教會領袖在講道中引用這些書卷,過多二代、三代時,不用地區的教會用的經卷亦有出入,基督教實在有必要在眾多文獻中,認定那些經卷才是正典。
約在主後400年,教會會議中見證出那些經卷,在眾教會中流通的成為聖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