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說法:
「希伯來(HEBREW)」一名,聖經共出現26次。首見於創世紀。當時亞伯蘭被迦南人稱為「希伯來人」(創十四章13)。約瑟為埃及宰相時,埃及人稱以色列十二支派子孫為希伯來人 (創四十三32),列王時代,非利士人稱以色列的軍隊為希伯來人 (撒上四6)。列王紀上下並未提及此名,似乎不為當時人們所重視,因他們有另一個名「以色列人」為自稱。
照以上的演譯,此稱呼是該民族以外的人用來識別出他們的叫法。此名原意為「渡河而來者」。指亞伯拉罕從伯拉大河彼岸渡河到迦南地之民族。
但另一說則謂,希伯來源出「希伯(Eber)」,即閃的第四代孫 (玄孫),當時希伯的人口繁多(未見有經文有人口繁多的支持),人稱之為「希伯」民族,以後亞伯拉罕渡河到迦南時,人們即稱之為希伯來人,即「屬希伯之人」。不過這種解釋頗為牽強,因為若果這樣,留在河那邊的龐大希伯族人又如何稱謂,還是前一解釋較佳。
另外有研究,希伯來相當於埃及古代中的「哈比魯人」- 遷徙族群,或「喜克索斯人」,埃及史聲稱是他們以武力驅逐離開埃及……眾說云云。越發現越離題,不分析也吧。
字義發展:
「希伯來」乃是一個民族的名稱,廣義言之,凡由亞伯拉罕而生的子孫都包括在內,狹義言之,只有以色列十二支派子孫才被稱為希伯來民族的人。新約的希伯來書是直指受書的以色列人,希伯來人最先是被人叫成,後來自己也叫自己,保羅也自稱是「希伯來人」所生的「希伯來人」(腓立比書三5) 可以引以自豪的自稱。
可見那時「希伯來人」與「以色列人」連用「猶太人」三名互用。